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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决定对进口浆粕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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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纺织品网   tex.org.cn   日期:2013-11-12

中国决定对进口浆粕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商务部11月6日发布今年第75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加拿大和巴西的进口浆粕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自11月7日起,进口经营者应向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根据商务部发布的反倾销调查初裁决定,商务部初步认定在本案调查期内,原产于上述三国的进口浆粕产品存在倾销,其中美国公司倾销幅度18.7-29.8%,加拿大公司倾销幅度0.7-50.9%,巴西公司倾销幅度6.8-49.4%。中国国内浆粕产业受到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商务部称,进口经营者在进口上述来源的该产品时,应依据初裁决定所确定的保证金率向中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本次反倾销调查涉及的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47020000、47032100、47061000和47063000,主要用于生产粘胶纤维(如粘胶短纤、粘胶长丝)等化学纤维(不含醋酸纤维)。

  商务部今年2月6日发布公告,对自美国、加拿大和巴西进口的浆粕产品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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