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徽省学生高校公寓用品集团招标采购工作中,质量控制环节是委托安徽省纤维检验局进行招标检验及中标企业送货前的批检。近两年高校在对床上用品(主要是床上用品三件套)的纱线线密度提出了技术要求,但是标书上仅仅提出纱线支数(21和32支)的要求,并未确定允差范围,因此我局在出具报告时仅仅出具该项目的实测值供评标专家参考。由于招标采用的是最低价中标原则,导致部分企业的产品虽然线密度较技术要求相差较远,但依然能中标,并且由于线密度的差异可能导致不公平竞争,由此每年招标过程中部分企业对线密度问题争论不断。今年高校后勤中心要求对该项目进行判定。由于GB/T 22844—2009《配套床上用品》没有纱线线密度考核指标,同时FZ/T 01093—2008《织物中拆下纱线线密度的测定》试验方法中也没有允差规定,这就需要给出允差范围。为此我局与后勤中心组织人员对该项目允差问题进行了探讨和试验。
我们首先是从GB/T 388—2008《棉本色纱线》查找相关依据。《棉本色纱线》标准中表4梳棉纱要求中18.2tex(32支) 和27.8 tex (21支) 纱线合格品百米重量变异系数为≤4.5%,由此可以推算出相应纱线的标准差。
利用标准差s =CV /u 分别计算出18.2tex(32支) 和27.8 tex (21支) 纱线标准差分别为≤0.82和≤1.25。在95%置信水平下,置信区间为:设计值±1.96tex:
因此:18.2tex纱线线密度置信区间为(18.2±1.6)tex,27.8tex纱线线密度置信区间为(27.8±2.45)tex,即18.2和27.8tex纱线线密度在95%置信水平下允差为±8.8%。
考虑到纱线在纺织、染整等加工过程中会有所变化,将纱线线密度允差范围适当放宽,暂时将线密度允差定在10%,随后抽取2012年中标21支19套和32支印花三件套20套进行试验。将21支及32支印花三件套纱线线密度(经纬向)两组检验数据中超出允差的值分别与本组中的在允差范围内的数值组成一组数据(共12个不在允差范围内形成12组数据),利用格拉布斯检验法检验其是否为异常值数据。
从数据得出,允差超过±10%的纱线的线密度经格拉布斯法检测,均为异常值。由此确定按照允差10%来判定还是比较合理的。随后线密度的允差范围在2013年招标工作中使用,企业没有因为线密度问题对招标结果有异议,效果良好,再次说明判定依据是比较合理的。据此我们还将在今年《安徽省学生公寓用纺织品》地方标准修订中对线密度项目技术要求进行修改。(作者单位:安徽省纤维检验局)
(中国纤检杂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