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强调,将全面放开竞争性行业和领域。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按照“非禁即入”、“非禁即准”原则,进一步放开竞争性经营行业和投资领域,享受依法平等政策。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和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降低准入门槛。
意见提出,将实施民营大企业大集团成长计划,加大培育力度。建立重点企业数据库,实行“一企一策”,重点培育支持。对于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民营大企业大集团给予一定奖励。
意见强调,将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市财政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增至1亿元,主要用于支持民营企业技术改造、创新转型等。加大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提高政府采购民营中小微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比例。自2013年起,首次被评为中国企业500强的,将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首次被评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的,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