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嘉兴一服装厂发生火灾

经开消防火灾调查发现重大消防安全隐患

车间内存在设置临时住宿被责令停产停业
4月6日下午,嘉兴经济开发区富川服装加工厂着火,一人因逃离不及时被困屋内。消防官兵赶到现场后,成功将被困人员救下。虽然消防官兵及时扑救,但在火灾调查中发现,该服装加工厂车间内存在设置临时住宿,被经开消防部门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以示警告。
当天下午15时许,接到报警的经济开发区消防官兵立即赶到现场。通过现场观察,发现起火建筑为一栋三层楼房,火势集中在第三层的入口处,内部充满了大量浓烟。据了解,服装加工厂内有液化气瓶,如不及时处置,将会造成严重的后果。救援随机展开,消防官兵迅速向三楼着火点铺设水带,战斗班长带领灭火组利用泡沫水枪对三楼门口着火点进行重点打击。在泡沫水枪的掩护下,消防官兵突入建筑内部,为被困女子佩戴空气呼吸器、头盔等进行保护,待火势得到控制后,将其营救出来。15时20分,大火被全部扑灭。
随后,开发区消防部门立即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在取证过程中,消防部门发现该服装加工成车间内设置临时住宿区。“我弟弟腿脚不方便,所以有的时候就搭建一个临时的床让他休息。”单位负责人解释道。据了解,富川服装加工厂位于嘉兴禾平街472号,经营者李某身患残疾行动不便,为了方便李某休息,李某的姐姐就在厂区内临时搭建床铺。在对李某姐姐进行批评教育以后,当事人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和《浙江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的规定,开发区消防部门对嘉兴市经开富川服装加工厂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以示警告。
4月6日下午,嘉兴经济开发区富川服装加工厂着火,一人因逃离不及时被困屋内。消防官兵赶到现场后,成功将被困人员救下。虽然消防官兵及时扑救,但在火灾调查中发现,该服装加工厂车间内存在设置临时住宿,被经开消防部门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以示警告。
当天下午15时许,接到报警的经济开发区消防官兵立即赶到现场。通过现场观察,发现起火建筑为一栋三层楼房,火势集中在第三层的入口处,内部充满了大量浓烟。据了解,服装加工厂内有液化气瓶,如不及时处置,将会造成严重的后果。救援随机展开,消防官兵迅速向三楼着火点铺设水带,战斗班长带领灭火组利用泡沫水枪对三楼门口着火点进行重点打击。在泡沫水枪的掩护下,消防官兵突入建筑内部,为被困女子佩戴空气呼吸器、头盔等进行保护,待火势得到控制后,将其营救出来。15时20分,大火被全部扑灭。
随后,开发区消防部门立即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在取证过程中,消防部门发现该服装加工成车间内设置临时住宿区。“我弟弟腿脚不方便,所以有的时候就搭建一个临时的床让他休息。”单位负责人解释道。据了解,富川服装加工厂位于嘉兴禾平街472号,经营者李某身患残疾行动不便,为了方便李某休息,李某的姐姐就在厂区内临时搭建床铺。在对李某姐姐进行批评教育以后,当事人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和《浙江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的规定,开发区消防部门对嘉兴市经开富川服装加工厂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以示警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