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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排污加倍征收环保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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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纺织品网   tex.org.cn   日期:2015-08-14


   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发布《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对依照环境保护税法规定征收环保税的,不再征收排污费。征求意见稿规定,对超标、超总量排放污染物的,加倍征收环保税,加倍征收的额度最高为按照当地适用税额标准的三倍。

  征求意见稿规定的税额标准与现行排污费的征收标准基本一致。各地可在规定的税额标准上适当上浮应税污染物的适用税额,并报国务院备案。

  环保税的征税对象分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等四类。对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征收范围,按每一排放口污染物种类以污染量从大到小的顺序,最多不超过三项,其中重金属污染物为五项。各地可以根据本地区污染物减排的特殊需要,增加同一排放口征收环保税的应税污染物种类数。

  征求意见稿规定,对超标、超总量排放污染物的,加倍征收环保税,其中污染物排放浓度超标,或者高于排放总量指标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标准的两倍计征;污染物浓度既超标又超总量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标准的三倍计征。

  纳税人未按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税务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造成重大损失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记者了解到,根据税法规定,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可处以两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两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环保法对各种违法排污行为也有明确的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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