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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美国童装 有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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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纺织品网   tex.org.cn   日期:2012-03-05
企业来电:日前,我听说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合规和现场运营办公室(Office of Compliance and Field Operations)发函称,他们正考虑将儿童家常便服视为儿童睡衣,要求严格符合《易燃性织物法案》(Flammable Fabrics Act)中第16 CFR part 1615和1616部分有关儿童睡衣燃烧性能标准的要求。请问,具体有哪些项目,企业需要注意哪些问题?虎门服装企业马先生记者出击:记者咨询了东莞市服装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后了解到,这一备忘录重申了CPSC自1996年以来对家常便服的政策,同时也强调了新增的要求,即家常便服和睡衣现在必须符合《2008年消费品安全改进法》(CPSIA)的要求。东莞市服装行业协会:这些要求包括第三方测试、邻苯二甲酸盐含量、铅含量、表面涂层中的铅,以及追踪标签等。同时,还强调了这些要求不但适用于实体零售商,同时适用于网络销售商。此外,儿童睡衣燃烧性能标准16 CFR 1615和1616比普通的服装燃烧标准更加严格。儿童睡衣不但要求在最终的成衣阶段进行测试,在布料和样板阶段也要测试。因此,有童装出口到美国业务的企业,需要多留意和谨慎。■温馨提示根据CPSC法规的定义,“儿童睡衣”指供睡眠或与睡眠相关的活动时穿着的所有服装(尺码为0-14),例如长睡衣和睡衣裤,以及类似或相关的物品,如长袍等,但不包括以下3种情况:(1)尿布和内衣。(2)供9个月或以下儿童穿着的“婴儿服装”。(3)符合特定最大尺寸的“紧身服装”。
(东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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