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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时代 轻纺经营户自我保护不能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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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纺织品网   tex.org.cn   日期:2012-05-08

中国轻纺城能够在短短一两年时间,从原来的仿冒重镇成为全国知识产权保护样板,体现了中国轻纺城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决心。要干成事仅有决心是不够的,一套自上而下立体式的打击仿冒制度的建立,才使得轻纺城成为全国样板有了可能。不过,随着轻纺城花样保护进入版权时代,经营户加强自我保护的能力也要与时俱进。

首先,市场仿冒行为依然频繁,而且盗版从地上转到了地下,原来堂而皇之在门市部里挂着仿冒花样,但现在不少布商不敢在门市部挂仿冒花样,增加了经营户调查取证的难度。如去年,绍兴县工商局轻纺城分局查获了多起仿冒案件,其中多起案件就发生在印染厂或印花厂,有的仿冒面料甚至是在经营户仓库中查获的。

其次,版权保护成风,经营户抢注行为增加,甚至出现了花样真正的创作者没有版权证书的情况。如绍兴县人民法院就审理过类似的案件,原创者早在版权登记日之前,就把花样发到了自己的QQ空间里。结果,他的一款面料在销售时,竟然被该花样版权持证人起诉到了法院。幸运的是,通过审理,法院认定原创者在QQ空间的发布时间,早于版权证书申请时间,最终维护了原创者的合法权益。

面对仿冒调查取证越来越难、经营户盲目抢注等问题,中国轻纺城的版权保护也从打击仿冒阶段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企业不可能专门去打盗版,政府部门应继续加大对仿冒行为的打击力度。”傅国庆说,虽然轻纺城的版权保护环境在过去几年明显改善,但是仿冒现象依然存在,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打击仍然不能放松。

此外,经营户的版权保护意识也需要提高。“版权保护原创著作权人的权益。”绍兴县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有的经营户为了防止构成仿冒,纷纷将他人的版权据为己有提前抢注,这种情况下即使拿到了版权政书,仍得不到法律的保户,只有原创作者才是版权保护的对象。但是,从另一个侧面说明,布商的版权保护意识仍不全面,亟待新的提高。(天天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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