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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宁:市区童装良莠不齐难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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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纺织品网   tex.org.cn   日期:2012-08-07

8月1日起,新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开始强制实施,要求3岁以内的婴幼儿纺织用品须满足最高安全级别A类标准。近日,记者走访市场发现,咸宁市童装市场执行新国标情况堪忧。

婴幼儿服装须达A类标准

记者从咸宁市质监部门获悉,新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实施后,妈妈们给3岁以内的宝宝选购服装时,只要认准服装标签,标签上注有“婴幼儿用品、A类、GB184012010”字样,便基本可放心购买。

据悉,新国标对甲醛有明确规定,A类甲醛含量≤20mg/kg,B类甲醛含量<75mg/kg,C类甲醛含量<300mg/kg。另外,对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等有害物质的控制也更加严格。新国标实行后,对童装的安全要求将更高,A类标准的年龄范围从24个月以内或身高80厘米以下的婴幼儿,扩大为36个月以内或身高100厘米以下的婴幼儿。

超市销售童装多为B类

记者近日走访市场发现,咸宁市童装市场执行新国标情况堪忧。记者在市区一些大型超市看到,有部分婴幼儿服装未执行新国标,标签上显示为B类标准。销售人员表示,并没有听说过新国标,并称服装都是检验过的合格产品。在一些小童装店,有的婴幼儿服装标签上显示的甚至是C类标准,而有的则无标签。

咸宁市纤检局副局长代长生表示,针对这一情况,他们将会对市场的所有门店宣传新国标,同时还会对童装市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一旦发现不符合新国标的童装,将按照《产品质量法》第49条,依法对产品进行没收,并处以销售商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如果消费者发现不符合新国标的童装,可拨打1236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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