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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加强了对暂进再出等贸易形式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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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纺织品网   tex.org.cn   日期:2012-09-11

据越南《经济时报》报道,越政府总理日前签发了关于加强对暂进再出、转口和保税仓库等贸易活动管理的第23/CT-TTg号指示。

要求工贸部牵头、配合相关部委重新检查关于暂进再出、转口贸易的现行规定,并按审批权限或提交有审批权限的部门修正一些过时的规定。并尽快于9月份出台《禁止暂进再出和转口贸易的商品目录》、《暂进再出、转口和保税仓库存放商品目录》、《须经工贸部批准的暂进再出经营的其他冷冻食品目录》。同时也要规定并公布从事暂进再出、特别消费税商品转口以及由工贸部批准的暂进再出商品等经营活动的条件。明确规定:商品在越滞留时间不得超过45天,且只能延期一次,不超过15天。期满后商家必须在15天内将货物运离越南。否则将按规定予以没收和处理。此外,要按政府办公厅的文件指导规定并补充针对成品油的暂进再出、转口贸易的条件。

要求财政部牵头、配合相关部委下发加强对暂进再出和转口贸易检查、监督的实施细则。同时,牵头并与工贸部和各边境省人委会配合制订部署检查、监督力量确保国家对暂进再出、转口和保税仓库存放的商品的管理。

要求农业与农村发展部按审批权限与财政部配合研究处理提高动物及动物产品暂进再出贸易的收费标准和检疫费标准事宜。

要求国防部与相关部委和地方配合,加强对暂进再出商品在内地、从暂入口岸至再出口岸运输过程的检查监督;与海关配合统一对暂进再出商品,尤其是在再出口岸海关监督程序。

要求有关省市人委会向财政部提出合适的收费标准、经费的组织管理和使用方面的机制;检查并向工贸部、财政部提出允许进行暂进再出贸易的路线和口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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