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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合欢”蚕丝被以次充好 声誉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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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纺织品网   tex.org.cn   日期:2013-06-09

一家已发展到一定规模的丝绸工艺用品经营主体,自去年5月以来,因经销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受到消费者投诉而被央视《消费主张》栏目点名批评。今年5月,苏州工商局以销售质量不合格产品、虚假宣传等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7.6万余元的行政处罚。

抽检6只规格4只不合格

去年5月,央视《消费主张》栏目播出了一条新闻,其中,对苏州新丝绸之路工艺品有限公司经销的“合欢”牌蚕丝被以次充好给予点名批评。随后,该品牌被纳入苏州工商局消保部门的重点监管范围。

执法人员表示,当时希望企业加快整改,重塑形象。然而,自去年5月到今年2月,工商部门和消保委不断收到各地消费者对该品牌蚕丝被的投诉。今年3月15日,苏州工商局消保部门正式立案,依据《产品质量法》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对该公司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展开调查。

调查首先抽取了该公司经销的该品牌6种规格的蚕丝被,其中包括央视曝光的产品,送往上海市纤维检验所进行质量监测。4月中旬,该检验所出具的报告显示,其中4种规格不合格。不合格之处主要为填充物、面料与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不符合,与标牌标识上所列不符。此外,标牌上标注模糊,如把表示产品所属种类的勾打在标注桑蚕丝和柞蚕丝两个规格之间、或下面,或者在两个标注上均打勾,误导消费者。桑蚕丝和柞蚕丝的品质及价格差距很大。

工商执法人员还发现,虽然分别来自经营区多家个体户,但每家外发加工蚕丝被的合同均由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一人签署,并全部由浙江桐乡市好美家寝具有限公司加工生产。这表明这些个体户的实际经营者还是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

此外,该公司大门口设置的宣传牌和经营场所散发给游客接待卡上使用的单位名称是“苏州丝绸科学研究所莱福印染服装有限公司”,且在使用该名称时突出“苏州丝绸科学研究所”字样。经查证工商注册数据库,该公司是苏州丝绸科学研究所下属公司。原来这两家公司私下曾经有个协议,即“莱福”将企业名称有偿租借给“新丝绸之路”使用,租金每年5万元。该公司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涉嫌虚假宣传。

今年5月下旬,苏州工商局以经销质量不合格产品和虚假宣传,对新丝绸之路工艺品有限公司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停止销售质量不合格蚕丝被、罚款76090元的行政处罚。以违反《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擅自出租自己企业名称,对苏州丝绸科学研究所莱福印染服装有限公司罚款9900元。

守法经营须落实到每个环节

苏州工商局消保部门负责人认为,当前苏州城区通过外发代工销售自主品牌产品,或经销别人品牌的现代服务业企业,是传统商业转型升级的一种重要业态,但因产品质量管理存在漏洞造成诚信缺失和违规,应引起同类企业重视。

一是守法经营须落实在每个经营环节上。调查发现,“新丝绸之路”在收到加工单位发来的蚕丝被后,并没有相应的质量检测环节,致使产品质量管理出现漏洞。虽然该公司售后服务比较完善,只要消费者提出质量疑义均给予更换或退款,但疏忽了“源头”管理。

二是经营者要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据当事人陈述,促成苏州丝绸科学研究所莱福印染服装有限公司擅自将企业名称租借给“新丝绸之路”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当事人感到朋友之间情面难却。 (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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