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纺织品,做纺织生意,纺织面料网
 
中国纺织品网手机版 » 知识 » 仓储物流 » 正文纺织要闻 国际纺织 企业新闻 纺机设备 市场行情 行业研究 家用纺织 纺织科技 纺织贸易 人物访谈 中国轻纺城 政策法规 展会新闻 纺织知识 

陆运的重量与运费的比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中国纺织品网   tex.org.cn   日期:2012-09-03

   (一)、发运手续
    1、组配: 根据运输计划和铁路货运的规定,按照货物的品种、性质、重量、体积来组装装配。
    2、制单: 清楚、准确的填写有关商品运输的各种凭证。
    3、托运: 按照规定日期向承运站提交货运单,将商品运至发货站,与货运员办理清点、检验、交接手续。
    4、送单: 托运人员及时将领货凭证、付费收据、运输交接单、商品购销凭证等有关单据提交收货单位。
    5、预报: 商品发运后,发货方应立即向收货方核算和收取代垫运杂费以及其他费用,并向收货方预报商品的到达时间。
    (二)、中转手续
    1、接受中转商品: 中转点接到中转商品时,应立即按货单核对验收,如有不符,要查明原由,更正后再进行转运,不能错来错转。
    2、发运中转商品: 应尽量缩短停留时间,按商品到达的先后顺序进行发运,做到一批货一批清。发运时要注意单、货同行或单据先行。
    3、密切与收、发货单位联系。
   (三)、接收手续
    1、做好收货准备工作联系业务部门安排车、船衔接工作。联系仓库准备入库,安排和组织好短途运力和搬运装卸力量。
    2、办理接收手续。在接收交通运输部门交付的商品时,应按运单逐件清点验收。如发现商品外包装异常、商品残缺、散少、批次混乱等,应及时会同承运部门编制货运记录,并查清原因,以明确发运单位、承运单位、承运部门、接收单位三者之间的责任,以便及时处置。


收藏:  知识搜索  告诉好友  [纺织品论坛]  关闭窗口  打印本文 更多关于:
 
推荐图文
推荐知识
最新资讯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付款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ICP备10008716号-6